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26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指出,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明确对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进行业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自2020年2月17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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