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时间:2013/09/03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冒专利,包括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和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二、假冒专利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如果假冒他人专利,同时又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应承担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1)责令改正并公告;2)没收违法所得;3)可以罚款,为违法所得的4倍以下,无违法所得的,处20万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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