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时间:2020/09/29
专利权人:江苏XX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无效请求人:东莞市XX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 甲公司因乙公司侵害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权纠纷而对其进行起诉,乙公司经多方咨询,最终委托余律师代理该两个案件。余律师经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对上述两个专利的案件进行出庭应诉。在应诉过程中,余律师考虑到为客户乙公司节省成本,开初并未对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而是采用现有技术抗辩,但法官却认为该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余律师则认为需要提起无效请求,但是第一次的无效请求并未成功。 余律师经过自己多年的经验判断,始终认为甲公司该两专利在申请日前已被完全公开,应当被认定无效,于是提起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以及第二次对实用新型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事实证明余律师对专利案件确实有着专业的眼光,经过对之前甲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请求案件的二次分析,将甲公司的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都成功无效了,为乙公司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余律师从事诉讼业务十四余年,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类诉讼和非诉业务,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其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判断较为准确,因此在本案中才能扭转局面,这并非是一般诉讼代理人能够做到的,只有多年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专注,才能给客户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