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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枞阳县查处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6/05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历时50余天,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处一起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1月27日,消费者小文(化名)通过网上向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称其在枞阳县某药店购买的一次性使用“飘安”口罩不具备防护作用,可能是假货。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药店调查。执法人员检查完进销货记录发现,药店卖过一次性口罩,但并非飘安品牌。


  执法人员立即拨打小文电话,与其联系。由于小文居住的村庄被封闭,人员无法外出,小文便将微信付款记录截图和未用的口罩及包装袋拍照传给执法人员。


  根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公开发布的声明,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口罩是假的。


  执法人员再次找到药店负责人,询问那个收款微信的网名是谁时,药店负责人始终辩解,未给予明确回复。


  调查取证再次陷入僵局。待小文住居的村庄解除封闭后,该局执法人员找到小文现场了解当天买口罩时的情形。小文告知执法人员,当天有另外一个熟人也购买了该口罩,于是执法人员迅速与这位消费者取得了联系。很快,这位消费者通过微信将微信付款记录截图和口罩包装袋图片发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第三次调查询问药店负责人,一方面告知其已经掌握的证据,另一方面开展了强大的思想攻势,药店负责人意识到事态的严峻性,终于对药店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1月26日,药店负责人以每包38元的价格购进“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20包,当时并未履行查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等义务,也未索要进货票据和建立销售台账。


  鉴于这家药店在疫情期间销售假口罩,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3月6日,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案审会,决定给予这家药店罚款5万元的从重顶格处罚。据悉,考虑到这家药店生意不景气且复产需要流动资金的实际困难,该局同意其分期缴纳罚款,首批缴纳罚款3万元。(章 洋)
(文稿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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