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时间:2021/11/18
来源:华律网整理 现实生活中,随着人们专利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如果认为自身合法专利权被他人侵害的,就会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那么,行为人将专利产品仿制自用是否属于侵权呢?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产品仿制自用算不算侵权 专利产品仿制自用因为不具有营利性,所以不算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二、发生专利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专利法规定,发生专利纠纷的,首先需要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诉讼模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对专利产品进行仿制然后自用的,由于没有进入流通和盈利,所以是不构成侵权的,如果行为因此获利,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来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请联系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余伦律师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专利律师、商标律师、著作权律师)、专利代理师、现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具有法学和理工科双学力背景。余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类诉讼和非诉业务,尤为擅长诉讼、专项维权及为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余律师视律师声誉为生命,坚持“没把握的案子不代理”的原则,把律师职业作为自己毕生奋斗的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