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时间:2021/07/12
在当前社会中,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涉及产品回去申请相应的专利,而实践中,在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存在购买专利产品用于经营是否侵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购买专利产品用于经营是否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要看购买人是否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知道该产品为侵权产品却任然购买的,属于侵权。不知道的该商品侵权的,购买人不属于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专利申请如何变更权利人 一般而言发生权利变更情况的,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也就是说专利权转让以后,专利局不再发新证书,要证明是权利所有人,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其实与专利证书没有什么区别。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要看购买人是否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联系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余伦律师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专利律师、商标律师、著作权律师)、专利代理师、现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具有法学和理工科双学力背景。余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类诉讼和非诉业务,尤为擅长诉讼、专项维权及为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余律师视律师声誉为生命,坚持“没把握的案子不代理”的原则,把律师职业作为自己毕生奋斗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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