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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如何复审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09

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会驳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如何复审?下文小编将为您带来详细讲解。
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如何复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个月

申请材料:

1、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3、 原申请商标图样十份;



4、《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及复审理由;

5、商标局寄送核驳通知书的信封;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或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联系我们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余伦律师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专利律师、商标律师、著作权律师)、专利代理师、现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具有法学和理工科双学力背景。余律师2006年开始执业,办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类诉讼和非诉业务,尤为擅长诉讼、专项维权及为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余律师视律师声誉为生命,坚持“没把握的案子不代理”的原则,把律师职业作为自己毕生奋斗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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